視金如賊

2015091900:00





 

 
 



 


 

視金如賊

佛在世時,一日與阿難往王舍城中應供,
佛在前行,阿難隨後。

行程未久,佛突避入道旁草中,阿難見是,心甚怪之。遂問佛言:'世尊,以何因緣舍道而避行于草中?

'佛曰:'前面有賊,是以避之。'阿難聞言,即趨前察看,原為一堆黃金,阿難亦即隨佛避之。

是時後面有三梵志,亦打從此路經過,
眼見道邊,有一堆金,皆大歡喜,便共俯拾。

于是,相約一處,數而分之。
不料三梵志,見利忘義,即互生惡意。

正分金時,先令一人往市中作飯,
作飯者心即思念:我于飯中下毒,毒死二人,
獲得全部黃金,豈不妙哉。

余二人複生念言:俟彼作飯至時,
我等便共殺之,以奪其份。

未久,作飯者自得其意,即攜飯而來,
二人見時機已至,遂共將其殺死。
目的已達,二人即大吃其所作之飯,
不料食畢毒性大發,二人俱為毒死,
仍留黃金一堆,何苦如斯?
乃為利令智昏而已,所以佛稱金為賊也。

按:人,固然不可一日無錢,
有錢方能解決資生之所需,但亦不可過分為之貪求,
甚至冒大不韙去取非義之財。

要知道'君子道不拾遺',更不取非義之財,
寧可淡泊守窮,不作越軌苟奪。

所謂君子窮固窮,但窮得心安無愧。

否則,一味貪財,即使貪得財積如須彌山,
結果落得一世守財奴,一旦無常到來,
兩手空空見閻王。

古人詩言:'家有黃金用鬥量,
有錢難買不無常,任爾蓋下千間舍,
一身難臥兩張床。'若為錢再去作奸犯科,
想圖僥幸,一旦東窗事發,輕則人格掃地,
名聲敗裂,重則身陷縲絏,家破人亡。

諺曰:'多貪不如少用。
'與其貪來揮霍,不如安分節流。

古有詩言:'爭人競我幾時休,
不覺春已轉成秋,葉落雁歸霜漸冷,
布衣草履更何求。'要知道,貧莫貧于無才,
賤莫賤于無志,若有才有志者,何愁不能養活。

佛在經上說,財有五危:一、大火燒之,
二、大水漂沒,三、縣官奪取,四、盜賊劫掠,
五、惡子揮霍。財既有此五危,猶以安貧樂道為妙。

眼看時下,貪汙漢之下場,謀財害命之結果,
真令人觸目驚心,耳聞膽悸,何苦乃爾。





音樂:菩提下的戀曲